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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提升市区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质量水平,现就“江门市市区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提升专题督导活动”进行采购,请有意向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响应文件资料。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市区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提升专题督导活动。
项目需求:详见《江门市市区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提升专题督导活动采购需求》。
项目限价: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0000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具有良好信誉。
(二)具备承办过类似交通运输行业服务质量提升活动的经验。
(三)熟悉我市出租汽车行业,能按质按量按时组织和实施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确定
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对供应商的资质、过往相关业绩、设计活动方案、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比对,择优选取服务供应商。
四、解决争议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五、项目响应要求
供应商请于2020年8月19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文件形式提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0-3858962
联系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82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附件:江门市市区出租汽车行业提升服务质量专题督导活动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