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铁路、轨道交通建设有关协调工作。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路政、港口行政和引航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实施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作。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等。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总工程师室、规划建设科、道路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市区港航管理分局)、公共交通管理科(地方铁路科)、安全监督科(交通应急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科(法制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综合执法分局。另有1个挂靠机构——交通战备办公室。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3个事业单位,包括:江门市市区交通运输管理总站、江门市市区地方公路养护中心、江门港引航站。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编制172名,实有162人(含雇员 9人,其他人员17人),离退休41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62名,实有126人(含其他人员79人),离退休21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我市交通运输系统一手抓搭桥修路、一手抓服务提升,深入开展“服务创新年”活动,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全力加快交通建设。江罗高速、广中江高速、新台高速南延线等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完成年度投资任务。鹤开高速、中开高速及小榄支线前期工作加快。佛开高速三堡至水口段扩建工程启动前期工作。江顺大桥主跨合龙, 江顺大桥和江门大道北线全面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省道S273线台山东方桥至冲篓段等多个国省道改造项目已完工。江门高新区公共码头已启动建设,新会天马港二期万吨级码头主体工程完成施工。交通大会战拉开序幕,全力推进全市21个重大交通项目。交通规划有序推进,《江门港总体规划》等多项规划编制取得新进展。三是切实抓好民生实事。公交服务上新台阶,开通2条江沙工业示范园公交线路;蓬江、江海、新会三区新增150标台公交车,新增和更新161辆新型CNG双燃料出租车,新增120个候车亭;协调落实高新区、滨江新区公交站场用地,范罗冈小学滨江校区公交首末站启动建设;新开及调整公交线路18条,三区新增电子智能站牌59个;20条线路共200辆公交车安装了导盲系统。完成农村公路建设314公里,完成目标任务的两倍。三是健全完善行业管理。加强打击非法营运,全市共查处违法案件6224宗。开展全市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大力整治危险货物运输。建立智能引航系统,加强水运监管。不断规范建设市场管理,加强交通工程监督。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保畅通工作,全市重大节假日期间路网运行平稳有序。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提高,窗口审批时间缩短30%以上。全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网上申请件依法办结率达到100%。四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常态化管理,深入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开展公交行业安全防恐培训,指导公汽公司、客运站反恐演练。推进标准化创建,完成174家水陆普货、维修企业标准化考评。顺利完成2014年春运工作。做好重大节日、汛期和台风季节安全防范,及时做好公路水毁现场抢险救灾。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 年部门收入决算17,215.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32.01万元,占64.08%;事业收入35万元,占0.21%;其他收入1,758.05万元,占10.21%;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9.53万元,占0.11%;上年结转结余4,371.15万元,占25.39 %。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17,215.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10,664.70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3,428.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的32.14%。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2,363.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6.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8.77万元。
(二)项目支出7,236.5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的67.86%。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城乡社区(类)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决算94.98万元,主要用于江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江珠高速公路江门段财务分析报告,合同补偿修编,数字地图编制费用等支出。
2.农林水事务(类)扶贫(款)决算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专项支出。
2.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决算支出1,935.8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前期费用支出,交通运输管理业务专项支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支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专项支出,江门港引航专项支出,货物码头管理专项支出,返还企业政策性补贴支出、对企事业单位单位补助等。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110.24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会计制度改革后资金性质分类改变,如按同一资金性质分类,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基本持平。
3.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助(款)决算支出1,519.5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公交补贴等。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611.98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上级拨入资金减少。
4. 交通运输(类)港口建设费安排的支出(款)决算648.97万元,主要用于对各市区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航运支持保障系统补助支出。
5.交通运输(类)其他交通运输(款)决算支出3,036.06万元,主要用于市区地方公路养护专项支出等。比上年同期增加1,152.0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14年增加荷塘大桥维修加固工程项目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4 年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84.0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6万元,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机关出国(境)组团0个,安排参加省市部门组织出国境9人次。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5.31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7辆。主要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运行维护费用。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节假日保畅通、应急抢险、执法执勤、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等任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2.78万元,2014年发生国内接待122次,接待人数共1633人次。主要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洽谈、考察调研及交通运输管理工作与相关单位业务合作交流等公务活动接待的支出。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84.0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74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万元,增加原因:我局派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赴新加坡“港口经济与港口物流培训”支出及派员赴香港商讨江、港两地跨境客运市场合作发展事宜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67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拨款1.6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减少原因: 2013年购置执法车1辆,2014年无购置车辆。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5.3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0.60万元,减少原因:我局进一步从严和规范公务车使用管理。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2.7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52万元(含六费替代性资金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