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0.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98万元,主要是: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1.6万元,主要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抢险、执法执勤、公路养护管理等任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8.82万元,主要包括按规定开展的接待开支。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万元,减少原因:我局原直属事业单位江门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已按规定撤销,2018年没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8万元,减少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