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门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3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预算单位一个,我局直属单位江门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该站“三公”经费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34万元;公务用车改革后,租用社会化车辆服务开展公务活动逐渐普及,我局留用公务用车有关费用减少;各直属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2017年预算安排公务车运行维护开支比2016年有所减少。增减相抵,我局“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6.3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4.4万元,主要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抢险、执法执勤、公路养护管理等任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主要包括按规定开展的因公接待餐费。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6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3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6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增加预算单位一个,我局直属单位江门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该站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33万元。二是公务用车改革后,租用社会化车辆服务开展公务活动逐渐普及,我局留用公务用车有关费用减少;各直属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2017年预算安排公务车运行维护开支比2016年有所减少。增减相抵,我局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6.6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7万元,减少原因:我局及直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并不断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