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1.70万元,完成预算193.20万元的78.5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9.66元,完成预算174.80万元的85.6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18.40万元的15.81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并贯彻中央和省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深化公务用车改革,通过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19.16万元,下降43.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61万元,下降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2.88万元,下降4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7万元,下降69.6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出国(境)业务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新增购置公务用车,以及贯彻中央和省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深化公务用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66万元,占98.66 %;公务接待费支出2.04万元,占1.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团组0个、安排参加省市部门组织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
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49.66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5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1辆,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运行维护费用。运行维护费,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抢险、执法执勤、公路养护管理等任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5个单位发生国内接待29次,接待人数共569人。主要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洽谈、考察调研及交通运输管理工作与相关单位业务合作交流等公务活动接待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