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春来早,奋进正当时。
4月19日至20日,广东省委政法委在汕尾召开全省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现场会。会议对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安排,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及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我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对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推动落实。
国之兴衰系于制,民之安乐皆由治。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支撑。省委对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工作高度重视,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谋划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现代化,全力推动今年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省委政法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各地市党委政法委要发挥主责作用,组织各方力量扎实推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步步为营、久久为功,以“1+6+N”体系建设试点为契机,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地市深入调研,总结推出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乡镇(街道)“枫桥式”工作方法经验,为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提供坚强保证。
关键词1:理念先行
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创造性
思路是所有工作的思想理念准备。广东要扎实推动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就必然要把理念先行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
如何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会议点明了坚持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工作的三重意义。
具体而言,要深刻认识坚持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是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战略举措。
实际上,在近年来的不断实践探索中,广东进一步深化了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并积累了“五个坚持”的宝贵经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系统观念。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我们既要从理念上认识到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的重要性,也要把握好总体思路和好的经验,推动工作落实落细。”会议要求,立足新的历史方位,我们要全面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创造性。
关键词2:党建引领
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最前沿,是“中国之治”的根基。
会议指出,抓好基层社会治理关键在党,只有强化党建引领,才能确保基层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才能有力凝聚各方资源力量。
对此,会议提出了不少“硬招”“实招”:
——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基层综治中心、综合网格、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检察服务中心以及村民小组、乡贤会、老人会、慈善会等各类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扩大党组织覆盖范围。坚持党建带群建,统筹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配置,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与镇街、村(社区)党组织联建共建,巩固提升社会组织、互联网企业、园区等党建质量,加强新业态以及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健全党员示范岗、先锋队等制度,推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吸纳社会组织、志愿者、街坊乡亲等力量壮大队伍。巩固和扩大疫情防控成果,在增强基层党组织动员能力上下功夫,科学统筹调配本领域资源和力量,完善风险联防联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努力做到风险在哪里、党的群众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快速处置风险的措施就跟进到哪里。
关键词3:多元共治
以“1+6+N”工作体系强化矛盾调解
十指抱拳力千斤。记者从会上获悉,会议要求,把乡镇(街道)作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主战场,构建“1+6+N”工作体系(“1”指综治中心,“6”指综合网格、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以及“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N”指其他政法综治和社会力量),做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
如何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化解在基层?会议提出一系列有力举措:
——做强综治中心。聚焦“大事不出镇”,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打造纵横贯通“治理中枢”的关键环节,推进综治中心与调解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超市等深度融合,做实集信访调处、调解、仲裁、诉讼、法律援助、困难帮扶、民政救济、司法救助、心理安抚于一体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实现“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
——建实综合网格。聚焦“小事不出村”,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走深走实,整合基层党建、综治、城管等各类网格,推动“综治”网格向“综合”网格升级,做到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在格上、事在格中、格事尽知。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深化“选育管爱”全链条工作机制,建强一支组织严密、素质过硬、群众满意的专兼职队伍。
——发挥主体作用。统筹好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检察服务中心等基层政法综治力量,加强诉源治理、警调对接、人民调解、群众接访、心理服务,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健全群众诉求办理分流交办、吹哨报到、会商研判、评价督导等机制,形成资源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强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广泛发动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见义勇为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形成专业力量引领下的新时代群防共治模式。
——强化科技赋能。不断优化“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功能,加快全省推广应用和系统整合对接,加强对“人、地、物、事、组织”等要素的动态掌握,推动先进科技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关键词4:“三治”融合
不断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方式
深入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是广东下来又一重要工作。省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说:“要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不断优化社会治理方式,推动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人民群众是最广泛、最活跃的社会治理主体。实践中,如何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参与度?
会议指出,要注重发挥自治的基础作用。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明确政府管理权和居民自治权的边界,搭建群众议事平台,推进基层议事协商制度化,加强和改进村务公开监督,发挥好村委会和老族长、老乡贤、老党员、老军人等在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障。会议指出,要注重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深化法治镇街、法治乡村创建活动,发挥好执法司法在规范社会行为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基层突出问题立法工作,持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培育村(居)民“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德润人心。会议还指出,要注重发挥德治的教化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倡导和谐村居、和善居民、和睦邻里、和美家庭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充分发挥亲仁善邻、以和为贵、礼法并用、明德慎罚等岭南优秀传统文化,以及村规民约、家教家风等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实现润物细无声的柔性治理。
关键词5:矛盾不上交
抓实基层防范处置风险隐患等四项任务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问题,是“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会议要求,要扎实做好基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乡村(社区)、法治乡村(社区)。
——防范处置风险隐患。把社会治理的着眼点放到风险的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期处置上来,完善基层风险“弱信号”捕捉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紧盯金融、房地产等重点风险隐患,提升预警预测预防能力。落实好“三同步”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快速反应能力。
——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滚动排查劳资债务、家庭邻里等矛盾隐患,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加强对社会救助对象、空巢老人、困境儿童、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的关爱服务,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
——解决群众信访诉求。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方法,推行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接访和包案化解制度,认真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加快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村霸、恶霸和农村赌博、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严防形成社会治安“毒瘤”。
凿井者,起于三寸之坎,以就万仞之深。
会议明确,面对新情况新任务,各地要全面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深刻认识坚持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强化政治担当,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完善组织保障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法治广东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