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交法〔2022〕10号
局各科室:
根据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粤交法规字〔2022〕29号),结合我局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8日
抄送:本局领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和对交通运输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与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统筹谋划。现就做好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提出要点如下。
一、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贯活动。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长期重大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和各级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全面准确深入学习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我市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法制科牵头,各科室负责)
二、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部门办公会议要定期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问题,努力实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突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将述法履职报告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现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各科室按照工作要点及分工真抓实干,以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层级责任。按照规定向市委、省交通运输厅报告 2022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法制科牵头,各科室负责)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管理。贯彻《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照《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贯彻〈江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工作清单》,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落实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合法性审核、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坚持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对即将到期的规范性文件,提前开展评估工作,及时办理规范性文件续期或修改、废止程序。推进涉及《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用法治明确政府边界、规范市场行为,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业务主办科室、法制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门市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强化风险评估能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备案及档案管理、移交等工作。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加大公众参与力度,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落实对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主体责任,并认真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政府法律顾问等有关专家的意见。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跟踪反馈及执行报告机制。(业务主办科室、法制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委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及省、市要求,坚持“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把审核流程和标准,从源头上防止出台排除或限制竞争的相关政策措施。对凡是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等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政策文件和业务措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全面覆盖、应审必审,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业务主办科室、法制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依法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完善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配合推进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书上网和公开查询。对复议决定、诉讼判决进行研究分析,通过以案释法、以案学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指导交通工作实践。发挥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作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法制科牵头,各科室负责)
(七)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合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方面,防范法律风险的参谋作用,提升行业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落实《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考核办法》,提升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和水平。(法制科牵头,各科室负责)
(八)强化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制度支撑。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公平性竞争审查规定》及修订《江门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为我局法治部门建设提供规章制度支撑,推动法治交通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法制科)
三、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
(九)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动态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推进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类型等的规范统一。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部门行政许可清单、行政中介服务清单等。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按要求开展涉企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行政审批服务科牵头,业务主办科室负责)
(十)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配合做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逐步扩大电子证照适用范围,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做好“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市内通办”相关工作。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广东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规范》,推动我局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做好已取消、备案、下放委托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动和内生动力。(行政审批服务科牵头,业务主办科室负责)
(十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依法开展事前监管,落实《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结合权责清单,梳理规范监管事项,纳入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按照职责做好监管工作并及时将监管行为数据录入系统。根据工作实际,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业务主办科室、各执法科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二)持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持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在前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形成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适应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梳理市地方性的法规有关行政处罚规定,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镇(街),配合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第二批调整事项的目录发布和衔接工作。(各执法科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全面落实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常态长效。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执法不严、“一刀切”执法、畸轻畸重等行为。完善柔性执法清单制度,落实“首违免罚”和“轻微不罚”,进一步完善《江门市交通运输领域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执法方式予以纠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广泛应用,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网上办理。加强行政执法管理,落实做好统一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执法编号、全国统一执法证件等工作。(执法监督科牵头,各执法科室、法制科负责)
(十四)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根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制定《2022年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队伍培训计划》,持续推动提升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执法能力和服务质效,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做好新进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执法证申领发放工作,组织专项执法业务培训,夯实执法业务基础。加强执法人员应急处突能力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执法监督科牵头,各执法科室、法制科、人事科负责)
(十五)加强行政执法督查检查。以案卷评查、法制审核、随机业务抽查等方式,加强对交通运输一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和专项督察为抓手,逐项对照加强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成果运用,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切实防止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反弹。(法制科牵头,各执法科室负责)
五、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十六)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开展“普法下基层”“法官说法”“律师面对面”、案卷评查、以案释法培训等专题普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法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法,年度内至少举办2期专题法治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并将个人学法情况与工作实绩考核紧密结合起来。组织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水平。(法制科牵头,各科室负责)
(十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八五”普法规划,在日常行政管理、交通执法、行政检查和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过程中,加强对管理对象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强化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的运用,依托单位公众网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图解、短视频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重点加强《安全生产法》关于道路运输“两类人员”安全考核的普法宣传。(法制科牵头,各科室负责)
(十八)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八五”普法工作。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平台不定期发布、推送交通运输和通用法律法规,在客运站场、港口码头、公交站点、城市轨道站点等交通阵地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推动法治知识及理念融入群众日常交通出行之中,积极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法制科牵头,各科室负责)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