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强化组织领导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法治思维融入到交通中心工作,经常听取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作出指示,坚持述法述职。局党组每季度开展中心组学法,不定期组织专题学法,定期听取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以及行政复议应诉、普法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我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市委法治建设的要求,制定我局法治工作要点并组织贯彻实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各负其责的依法行政执法格局,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建设,以法治建设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发展
一是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2021年我局制定了《江门市道路客运招呼站设置和管理办法》等部门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制定程序,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合法。二是及时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对我局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对照上位法律法规,以及实施情况,及时开展评估,并按要求开展清理工作,提出修订、保留、失效等清理意见,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三、充分发挥法制审核作用,依法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一)坚持依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法制审核工作。2021年1月至今共完成法制审核396宗,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管、合同采购等事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法治监督支持。在编制《江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及《江门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和合法性审查机制,依法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二)开展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依法解决行政纠纷。2021年我局共办理不服我局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4宗,行政诉讼3宗,全部维持我局原处罚决定,或者经过释法说明后当事人撤诉。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完善我局行政审批管理制度。制定《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明确各科室审批工作责任,对线上和线下受理审批业务的实施程序、监督管理、档案管理等行政审批程序列明严格的管理细则,并统一规范行政审批文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印发《江门市交通运输局“互联网+交通运输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探索便捷政务服务模式,推进省级业务系统与市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领等15项高频行政许可事项一网申办,便利群众办事。推进电子证照签发和应用。我局开通电子证照14种,发证总量59911张,135项行政许可事项可在一体化平台调用电子证照。
(三)推进“证照分离”审批制度改革。印发《江门市交通运输领域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梳理我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清单(2021版)共 21项,创新优化改革措施,实行“四减一加”(即减流程、减材料、减跑动、减证明、加科技),实现审批高效、准入便捷。
五、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依法防控,坚持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最重要任务抓实抓好,一是加强“两站一港口”常态化防疫,严格落实交通工具、站场常态化防控和跨境货车防控管理。二是督促辖区外贸港口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强化“人物环境同防”。三是落实港澳航线船舶外贸运输转内贸运输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码头闸口、梯口管理。四是抓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疫情防控,避免人流扎堆聚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二)贯彻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三项制度及配套制度建设
一是对纳入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法制审核目录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法制审核工作小组依法进行法制审查,2021年1月至今共完成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70宗。二是规范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公示,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执法信息。三是落实《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随机抽查我局行政执法案卷,并印发评查情况通报,对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科室按时整改。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印发《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行政检查登记表、现场检查笔录等检查文书的参考样式,进一步完善我局交通运输行政检查流程、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在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基础上,我局持续加强对“两客一危一重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客运非法包车、非法网约大巴、“黑大巴”、非法货运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联合公安交警深入治超,持续开展非现场执法。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9755人次,执法车辆3211台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案件3561宗,营造了安全稳定、依法经营的交通运输法治营商环境。
(三)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理念和包容审慎监管精神。
对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于轻微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警告教育,责令整改,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参考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结合我市交通运输执法实际,拟定《江门市交通运输领域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
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学法普法力度
一是着力普法宣传,增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法治观念。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规划两纲要”、《宪法》、《民法典》及交通法律法规,组织每季度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举办机关法治专题教育。结合疫情防控、“路政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日等重要节点,开展行业普法宣传,形成“机关-对口社区”、“机关-交通阵地”一对多的普法格局。今年以来共举办机关法治讲座4期,开展线下专题普法活动5场,发布新媒体普法信息14篇,有效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和交通从业人员法治意识。
二是着力贯彻《行政处罚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为重点,制定《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行政处罚法>工作事项清单》,明确贯彻落实要求和工作措施,实行清单管理,落实责任,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七、存在不足
一是未实现省“两平台”常态化应用。由于我局执法使用的省厅垂直管理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信息系统未能连接省“两平台”,目前执法案件仍需要在两套系统中重复录入,有待加快信息系统的融合和数据交互,推进执法信息化水平。
二是交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队伍中法律专业人员不足,交通队伍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八、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一规划两纲要”的宣贯学习,根据国家、省、市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发挥法制审核把关作用,完善和落实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制度等。
(二)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
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提升审批效能。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政务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持续推进构建“互联网+交通运输政务”,提升审批智慧水平。加强监督管理,着力提高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三)强化普法学法,加强执法队伍法治建设。强化《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和现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贯学习,落实《广东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执法监督,坚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案卷评查监督工作,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