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交法〔2021〕2号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及普法计划》的通知
局各科室、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服务中心: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关于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江普办〔2018〕2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及普法计划》,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3日
江交法〔2021〕2号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及普法计划》的通知
局各科室、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服务中心: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关于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江普办〔2018〕2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江门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及普法计划》,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