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在全省江河湖库全面开展“五清”专项行动动员令》及《江门市违法建设百日攻坚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一是强化组织谋划。研究制定《江门市辖区涉航违法建筑物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职责。二是强化摸底排查前期综合执法分局执法人员通过资料查询、走访调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涉航违法建筑物进行逐一摸底排查,建立清理台账。三是强化执法调查。针对该违建简易码头,执法人员对码头负责人制作询问笔录和现场笔录等相关材料,责令其限期拆除,并向该负责人宣传港口码头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四是强化长效治理。与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开展航道执法业务座谈交流,就如何更好完善航道执法业务协作机制、有效提高航道案件查处与后续整改工作方面达成重要共识;五是强化执法整治。止12月3日,我局先后联合棠下镇政府、大泽镇政府、航道、水务和新会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对棠下镇1座简易码头,大泽镇1座简易码头、7条输送带等6处违法建筑全部依法实施清拆,提升执法威慑力和公信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航违法建筑物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水运工程建设市场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保障航道、港口工程基础设施的营运安全,消除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隐患,促进内河航运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