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扎实开展2018年春运
客运票价检查工作
一、召开春运客运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会
为加强我市春运客运票价管理,规范客运企业价格和收费行为,根据《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发改价检〔2007〕2814号)有关会议提醒告诫的要求,江门市发改局于2018年1月26日上午召开了共同维护春运客运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会。通报了近期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中存在的价格问题,结合投诉案例指出客运经营企业在运价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提醒告诫各客运经营企业在春运期间要严格执行各项运价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杜绝模糊标价、虚假标价,不得利用恶劣天气之机进行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启动春运客运市场价格检查工作
从2月6日开始,全市组成9个检查组深入当地的客运站场等客源集中地开展价格巡查,重点检查客运经营企业以及相关客运延伸服务的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的落实情况,督促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排查价格隐患和监管盲区,落实春运客运票价政策,及时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经初步巡查,暂未发现趁节前消费高峰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江门市客运票价执行情况
经检查,我市春运客运票价执行情况较好,基本能够贯彻落实《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粤交运〔2010〕57号)文的政策,未发现有超出经我局审核后的备案价格。从抽查江门市汽车总站2条线路及棠下汽车站的1条线路显示:(一)江门-福建厦门,备案票价为381元,实际执行票价为350元;(二)江门-广西贵港,备案票价为212元,实际执行票价为212元;(三)江门-四川兴文,备案票价为695元,实际执行票价为600元。
四、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江门市发改局将继续做好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的沟通、协调工作,严格落实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制度,保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的作用,并成立春节价格异动应急处置小组,应对突发春运价格事件,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严密组织开展恶劣天气导致
大面积旅客滞留应急演练
为完善应对恶劣天气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检验应急应对能力,2月9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区交管总站及江门汽车总站、江海汽车客运站,在江门汽车总站开展“应对恶劣天气大面积旅客滞留应急演练”。市交通运输局、市区交管总站、江门汽车总站和江海汽车客运站有关人员参加现场演练。
演练过程中,参演人员各负其责,按照应急处置程序、统一指挥、快速处理、有序安置并安全疏运旅客。
通过桌面演练,科学检验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反应协调机制,突发事件现场人员的应急处置、信息沟通能力,以及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资源整合及善后处置能力,同时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逐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简讯:
2018年2月10日(春运第十天)全市交通运输平安有序,发送旅客17.06万人次,同比减少20.1%(不含跨镇公交发送量)。其中道路发送4970班5.87万人次,同比减少23.2%;城轨发送21班0.61万人次,同比增长13.34%;水路发送43班0.32万人次,同比减少2.36%;跨镇公交发送3597班10.26万人次(今年按省要求首次将跨镇公交发送量纳入统计)。春运前10天我市合计发送旅客162.53万人次,同比减少14.1 %(不含跨镇公交发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