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杨国良同志任车辆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办公设备管理科科长职务;
梁小霞同志暂代办公设备管理科科室负责人,主持全面工作;
王良庆同志任办公设备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车辆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陈锡快同志任办公设备管理科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