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配合我市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复牌工作,根据市爱卫会、市卫生计生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区2018年控烟工作方案的通知》(江爱卫〔2018〕9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近日,我局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控烟效果,加强市机关大院无烟环境建设,努力发挥机关单位在社会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加强控烟标志张贴,提升控烟宣传氛围,营造无烟公共环境。
在市机关大院各办公楼出入口张贴“无烟单位”公告牌,在所有办公室、会议室、洗手间、电梯等室内场所张贴禁烟标志,明确市机关大院所有室内场所均为禁烟区域。
(加强控烟宣传)
二、设立室外吸烟区,摆放专用装烟灰垃圾桶,加强保洁工作,保持公共环境卫生整洁。
在室外选择合适的位置设立吸烟区,张贴“室外吸烟区”标志牌,摆放带有“灭烟处”标志的专用垃圾桶供吸烟者使用。
(室外吸烟区及专用装烟灰垃圾桶)
三、强化控烟监督员队伍建设,控烟监督员佩戴控烟袖章,加强巡视,及时劝阻违规吸烟行为,建立长效控烟监管机制。
(控烟监督员巡视和劝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