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管局门户网站)
李宝荣:不断提升保障和管理效能,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
改革创新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3月29日,国管局在京召开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总结2018年机关事务工作,部署2019年主要任务。国务院副秘书长、国管局局长李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机关、行政机关、服务机关建设取得新进展;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围绕中央统一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安排,抓好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稳妥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发展续添新动能;提前谋划、提高站位,圆满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本地区本部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任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展现新作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印发实施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助力提升政府施政效能作出新贡献。
会议指出,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保障和管理效能,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会议强调,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好节奏与力度、质量与速度、目标与进度,稳政策、稳运行、稳队伍、稳预期,为党政机关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精心服务、精细保障、精准施策,提高工作的质量水平、效率效益。
会议强调,要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注意发现风险,强化风险意识,加强研判、认真评估;着力防范风险,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合理分工、同向发力、综合施策的防控体系;坚决化解风险,主动担当作为,压紧压实责任,增强“驾驭风险本领”。
会议强调,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规制度,不断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引向深入;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标准、完善措施,严明节约要求、严格制度执行,实现集约节约保障;持续规范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的范围、标准、程序,控制公务接待活动数量,简化接待礼仪;从严从紧控制机关运行成本,在服务保障中优化支出结构、集约使用资金,多渠道盘活用好资产资源,探索机关运行成本统计体系建设,助力提升政府施政效能。
会议强调,要强化集中统一管理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资源相对集中,推动机关运行经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资产设备、后勤服务等保障资源由比较分散低效使用,向集约高效使用转变;推进事权的统一,按照“优化协同高效”要求,在机构和责任上,在经费、资产、服务等方面,推进事权统一、权责匹配;充分发挥标准化信息化的支撑作用,扎实推进试点示范、经验总结、交流推广等工作,为集中统一管理、保障政务服务、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要积极推进“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坚持统筹推进,抓好规划明确的重点任务,确保规划有序推进、如期完成;强化责任落实,着力构建严格的规划落实责任体系,不打折扣完成约束性指标,推动预期性指标取得良好效果;抓好节能专项规划,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突出高等院校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带头开展垃圾强制分类,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会议强调,要加强机关运行保障管理立法和理论研究。夯实法治基础,加快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管理立法,以法律形式对机关运行保障管理作出规定、明确事权;夯实理论基础,加强学科建设和基础理论研究,深化与社会力量合作,多出务实管用的成果,多培养培训出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国管局副局长陈建明、赵峰涛、王永红分别报告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方面的工作,国管局副局长赵建国主持会议。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部分试点地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国管局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