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机关行政事务和管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行政后勤事务的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后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市级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和人事关系在上述单位的市领导经费,管理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含市依法治市办)和市政府办公室及其直属单位、挂靠单位的各项经费。
3.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和人事关系在上述单位的离退休原市领导的各项保障服务工作。
4.负责管理部分市直机关单位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财务开支的审核报批及财务结算等工作,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5.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举行的重大活动和召开的重要会议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
6.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的采购、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以及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的维护管理。
7.负责管理机关大院的后勤服务、规划建设、卫生、绿化、办公用房调配和各单位用电管理、公共线路维护,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外地调入(含交流任职、提拔任命)四套班子厅职领导、上级安排到江门市党政班子挂职厅级干部周转房的筹集、调配和管理。
9.负责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公共消防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大院内的突发公共事件等工作。
10.负责管理医疗室、机关饭堂、市委市政府大小会堂和电视电话会议室。
11.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的调配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市人大机关车辆的调配工作。
12.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以及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市机关大院财务结算中心)、物业管理科、保卫科、车辆管理科、办公设备管理科、生活服务科。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包括局机关和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江门市委市政府车队。
(三)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江门市委市政府车队共有编制86人,实有76人;雇员编制5人,实有4人;离退休人员32人,另由于工作需要聘用的合同工55人。
(四)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以倒逼抓落实,以创新促发展,求真务实,不断提高科学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初步实现了“节约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的管理目标,为我市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
1.创新管理,提高工作效能。防控结合,创新安防体系;厉行节约,创新节约方式。
2.美化大院,提升绿化品位。增种树木,打造园林式大院;开展“我为大院添色彩”活动;进行绿化改造,提高绿化实用性。
3.精细管理,优化物业设施。进一步完善大院交通标志的布置;实现大院无线网络全覆盖;优化维护物业设施。
4.节能降耗,争创节能表率。狠抓机关大院节能任务落实;继续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开展节能低碳日活动。
5.主动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圆满完成各项重大会议、活动保障服务;积极配合做好我市“大国资”整合工作;切实落实“八项规定”。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3年部门收入决算4,079.9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848.14万元,占69.81%;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7.06万元,占5.07%;其他收入115.06万元,占2.82%;上年结转结余909.65万元,占22.30%。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3年部门支出决算2956.8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2850.81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1,175.49万元,占41.23%。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782.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0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3.20万元。
(二)项目支出1,675.32万元,占58.77%。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决算支出1,392.9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大院维护、公共消防、水电费、合同工工资、大院保卫工作、大院绿化、保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公务用车的更新等。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60.50万元,原因是主要是阶段性的任务已经完成,以及部分项目的功能分类代码变更。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决算支出8.00 万元,主要是用于大宗文件的印刷费、邮寄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8.00万元,原因是功能分类的调整。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决算支出105.91万元,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万元,原因是按实际需要进行开支。
4.城乡社区事务(类)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决算支出11.84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大院监控系统建设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5.33万元,原因是部分监控工程建设在2012年开展,根据实际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工程款。
5.城乡社区事务(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决算支出155.5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更换办公楼供电线电路设备、大院办公用房及楼宇玻璃幕墙修缮、大院公厕的改造等,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4.17万元,原因是工程项目不同,不具可比性。
6.农林水事务(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决算支出1.0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经费,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3年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04.8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6.87万元,主要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05.71万元,主要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8.10万元,主要包括三办及我局公务用车的车辆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检杂费、车辆配件费、过路过桥费等。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4.15万元,主要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