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实际,充分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我委草拟了《江门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26日
联系电话:0750-3937525;传真:0750-3501736
电子邮箱:jmsgzw@126.com
来函请寄:江门市华园中路21号4楼江门市国资委,并注明《江门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邮政编码:529000
江门市国资委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