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企业投资活动,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参考《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我委草拟了《江门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31日
联系电话:0750-3937525;传真:0750-3501736
电子邮箱:jmsgzw@126.com
来函请寄:江门市华园中路21号4楼江门市国资委,并注明《江门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邮政编码:529000
江门市国资委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