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市国资委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的市属国有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结合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了2017年度市属重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薪酬。7户市属重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平均年度薪酬(含预计当年任期激励收入)为47.48万元(税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