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0日至2023年1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10日向市国资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委党委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迅速全面部署开展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市国资委党委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研究部署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引领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委党委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对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高标准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委班子成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委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
三是迅速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取得实效。对反馈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了《江门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做到问题整改不漏项、措施细化具体可操作、责任明晰落实到岗。委党委先后召开4次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不断强化跟踪督导。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对整改任务进行跟踪问效,坚持每半月更新一次整改台账、进行一次统筹调度和推进,实时跟进和督促各牵头科室落实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一件落实。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在立行立改的同时,委党委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逐一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上下联动,推动市国资委与市属国企一体联动整改。整改期间,先后制定和修订完善了《江门市国资委委务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暂行办法》等各类制度12项,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固化整改成果。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推动重点工作方面
1.积极推进国企改革。
一是成立市属国企股权管理权理顺专项工作小组,对相关股权、管理权划转(调整)事项推进情况作全面梳理,开展研究分析,制定工作计划。
二是强化资源整合,成功组建江门海洋集团、江门港口集团、江门科普传媒集团等企业。
三是进一步推动市管企业加强产业研究工作,开展系列产业及项目研究,不断提升投资工作质量。
四是指导市属企业提升工程建设全产业链及业务板块资质。
五是加快国有资产证券化进程,成立工作专班积极推动公用水务公司上市工作。
六是加快市属国有企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布局。
2.提高破解难题能力,加快推进重点项目。
一是督促企业建立专项督办制度,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办,实现工作责任到人,加强对项目推进中相关问题、困难的分析研判。
二是督促市属企业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克服资金投入不足问题,保障项目施工进度。
三是督促各市管企业建立投融资决策台账,做好项目投后管理,持续关注项目进度,依法依规加快项目建设。同步建立融资计划台账、重点项目督办台账,并要求市管企业定期报送进展情况,强化重大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同时,对市属国企投资项目及时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
四是引导市管企业多措并举,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加快凤山湖生产配套项目、丁旺电动汽车充电桩及微电网建设项目等投资建设进度,稳步推进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江鹤高速改扩建工程相关项目、江门港新会港区古井第一作业区公共码头建设、广业加油站投资建设等各项投资建设工作。
3.加快推动广悦电化有限公司搬迁工作。
成立广悦电化搬迁工作专班,稳步推进项目产能协调等关键工作。督促广悦电化公司加快推进搬迁工作,加强与新会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争取二期土地于年内完成竞拍。
4.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指导市属国企发挥国企担当,依托平台企业经营优势,加大产业基金投资、园区建设等方面的力度,带动地区经济发展。
二是加强和县(市、区)国资的合作,重点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坚持市场化原则,严格执行“投融还”平衡机制,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积极推进我市优质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构筑重要招商交通网络,在贡献城市更新发展稳定支撑力的同时,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5.扩大市属国资总体资产规模,缩短与周边GDP相近的地市国资的距离。
一是积极推动公用水务公司努力实现“十四五”期间上市的目标,做好垃圾焚烧项目业绩培育工作,高质量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垃圾焚烧)。
二是持续关注市属企业发展情况,结合实际优化改善国企培育制度,督促市管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加快推进集团内部资源整合。
三是积极与市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了解企业统计入库条件,督促企业完成入库工作,将市属国有企业各项经营数据纳入到全市经济数据统计体系。
(二)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方面
1.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推动学用紧密结合。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结合实际制定系列贯彻落实措施。
二是认真落实党史学习常态化、长效化工作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印发《市国资委党委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方案》。
三是对于提交市国资委党委会议学习的文件、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均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举措。
2.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
组织学习领会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提出“讲政治、担责任、强引领”等贯彻措施,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3.严格贯彻执行议事决策制度。
一是印发《江门市国资委委务会议议事规则(试行)》,明确会议组成及列席人员、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会议纪律、督办落实等要求,推动委务会议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是修订《江门市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及《江门市国资委党委议事目录清单》,明确由承办科室负责人、分管委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把关,严格落实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机制,提高党委会会议质量和会议记录水平。
4.加强党委会研究审议议题的把关和会前酝酿工作。
一是根据《江门市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严格执行议题提交程序,提前将议题资料送党委班子成员审阅,切实提高会议酝酿决策质量。
二是设立党委会秘书,落实“一会议、一记录、一纪要”要求,按照市委组织部《党组(党委)会议记录本填写说明》规范党委会议记录,并报党委书记审阅签名。
三是加强党委会和委务会议题管理,规范上会流程,优化上会审议程序,提高会务的效率。
(三)关于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方面
1.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同研究、同部署。
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和阵地管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述职述责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的内容,增强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对三家市管企业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逐级压实意识形态的工作责任。
2.建立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的梳理、研判、分析,建立应急预案。
一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制度,结合委各科室职能,梳理出所属工作领域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点,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形成了市国资委意识形态工作应急预案。
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市管企业党委书记述职评议和市管企业党建考核指标体系,督促各市管企业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制度。
(四)关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加大公车管理力度。
一是对加油卡管理情况进行清理整改。
二是规范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采购工作。根据《2022-2024年度江门市市直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的要求规范管理。
2.严格规范财务报销工作。
加强机关科室经办人员财务管理培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审核把关,防止不规范财务行为。
3.严格规范商务接待开支报销手续。
一是制定《江门市国资委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在日常公务中,严格按规定执行公务接待,确保报销佐证资料完整和合规。
二是印发通知督促各市管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将市属企业商务接待情况作为审计内容纳入本年度审计范畴。
(五)关于内部监督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与业务相互监督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江门市国资委差旅费管理办法》《江门市国资委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3项内部管理制度,形成财务与业务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
2.规范采购事项管理。
一是加强在采购事项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是严格执行《江门市国资委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对采购计划编制、合同签订、履约验收做好审核管理工作。
3.加强对下属企业财务监管,严禁国有企业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行为。
一是印发通知督促三家市管企业对近三年现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改并抽查。
二是将市管企业现金使用情况作为审计内容,纳入年度审计范畴,并督促三家市管企业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
4.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一是启动专项整改,督促市管企业对2019年以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建立审计整改台账,书面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并抽查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建立审计整改情况的通报制度,对于未按期完成整改事项提交国资委党委会通报督办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方面
1.建立完善机关党委议事机制。
制定《市国资委机关党委议事规则》,明确市国资委机关党委党费使用管理规则,健全市国资委机关党委研究工青妇工作机制。
2.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一是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及《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上来,打牢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思想基础。
二是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主题,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听取意见建议,结合单位和成员个人实际,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深挖思想根源,认真检视问题与不足,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党委书记组织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逐一审定其他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
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坚持“团结—批评—团结”、严肃认真、全面到位,努力实现交流思想、互相帮助、凝聚共识、增进团结、共同进步的目的。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
一是加强年度党建考核,将党内生活质量作为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规范有序。
二是召开高质量党建推进会议,对市管企业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切实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对市管企业及下属有关企业开展党建二十条落实情况及基层党务专项督察,以专项督察、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基层党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针对薄弱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强各级党组织日常工作的检查督导。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组工人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四是发挥市国资委党委党校宣传教育阵地作用,结合开展“国资新者”大讲堂活动,定期组织形式多样的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和党性教育,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4.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一是组织市属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于主观积极性不够强的个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义工服务组织不力的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
二是督促各级党组织结合“双报到”工作,认真组织党员积极投身社会志愿服务。
三是通过年度党员“红色指数”评估,加强党员志愿服务时长监督管理,将党员志愿服务时长纳入评先评优参考依据。
四是加强对各市管企业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管理人员的指导,规范组织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七)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方面
1.严格规范执行选人用人政策。
一是召开党委班子会议,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熟练运用政策的水平。
二是规范执行选人用人政策,明确人事议题会前酝酿不充分不提交党委会议审议。
三是制定《市国资委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从收集意见、形成初步考虑到办理有关任职事项等14个环节,全面规范各项工作要求。
四是定期收集各市管企业内设部门中层人员及下属企业班子成员名册,了解职位空缺情况及招聘需求,积极与市人才工作局对接,为我市引进的博硕人才精准提供工作职位。
2.坚持新时代选人用人正确导向。
一是加强委领导班子建设,增强民主集中制执行能力,对涉选人用人事项,进行深入的沟通酝酿,形成共识,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是严格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推动各市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全部实行竞争上岗,着力解决干部队伍担当作为不够问题;明确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向承担重要职责岗位和基层一线岗位倾斜,向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干部倾斜,提升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与市职能部门积极沟通,推进科级领导干部及相关职级晋升的推荐考察工作,达到职务职级并行的激励效果。
四是制定《江门市国资委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将平时考核和年度民主推荐考核的权重分别更改为40%和60%,进一步彰显坚持以工作实绩为重的考核导向。
五是推动各科室按季度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台账,以清单形式反映干部职工日常承担的工作任务,作为日常考核的重要佐证资料,对于承担工作任务重的同志,年度考核时将优先考虑为优秀等次。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
一是强化党委对下属企业选人用人工作的统筹和领导,高质量推进市场化选聘,扎实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不断优化升级国有企业经营人才队伍,健全完善国企考核激励机制。
二是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加大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人才交流等工作力度,大力招揽高素质高技术人才,夯实干部队伍建设基础。
三是结合企业实际健全干部能力提升机制,大力鼓励企业在职干部继续提升学历、考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评聘职称等。
四是定期了解干部队伍结构,适时调整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对条件成熟的企业经理层和经营性管理层的空缺岗位实施市场化选聘和内部竞争上岗,大力实施“青苗行动”,为有干劲的年轻干部拓宽提拔晋升的通道。
4.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质量。
一是督促市管企业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认真做好规范档案管理各项工作。
二是对巡察反馈存在问题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的情况补充有关材料。
三是组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学习人事档案管理和专项审核等有关文件,着力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结合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和“回头看”工作,组建业务工作交流群,定期发布有关人事档案业务知识,及时解答企业有关问题。
5.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
一是印发《关于做好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督促市管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员工招聘制度,明确招聘条件和范围,规范招聘流程,强调工作纪律;建立招聘情况定期报备机制,及时掌握各企业员工招聘情况。
二是坚决落实“近亲属在国资系统任职”专项整改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对涉及任职回避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调整;对存在违规进入的有关情况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是组织各企业按照《江门市市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要求,逐级逐层开展领导干部兼职清理回头看工作。
四是制定《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暂行办法》,
强化兼任职务审批、管理工作指导。
(八)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方面
1.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每年度的中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和市纪委全会精神。
二是调整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议事机制,召开市管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通报廉洁建设开展情况,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
一是制定《市属国资系统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将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重要监督内容。
二是建立完善廉政谈话工作机制,建立谈话清单,确保党委书记每年与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实现廉政谈话全覆盖。
三是将廉政谈话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内容,推动廉政谈话工作落实。
四是组织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暨党支部书记座谈会,了解各企业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强化针对性指导。
3.落实党内监督职责,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分工。
明确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强化述职述廉工作,加强对履职情况的监督。
一是将工作职责、作风情况、八小时外活动内容纳入2022年年度述责述廉报告、2023年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
二是实行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党委书记审签机制,以加强对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监督指导。
三是梳理党建、党风廉政工作重点,列出委班子及班子成员需落实的“一岗双责”工作任务,提醒各班子成员既严于律己,又管好身边人身边事。
5.从严从实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一是坚持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推动干部职工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二是组织开展“以案示警”专题会议,对国资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查找工作短板和不足,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三是加强对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日常管理,抓好市属国企廉政风险防控基础工作,协同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加大对国资系统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力度。
(九)关于对巡察和内部审计问题落实方面
1.加大对巡察反馈难点问题的整改力度。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上一轮巡察整改未落实事项进行督办,对整改工作再部署,将整改措施进一步具体化、清单化。
2.加大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力度。
建立审计整改通报机制,对于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情形,提交党委会通报督办。督促三家市管企业分别开展自查并落实以前年度审计整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委党委将继续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深刻把握国资国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中的使命责任,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为助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江门实践做出国资国企应有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使命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全力服务好大局、发展好企业。
(二)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积极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不断健全市属国资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大力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持之以恒加强市属国资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发挥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厘清和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科学规范干部提拔晋升,激励担当作为;着力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持续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四)以实干实绩谱写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坚持优化国资布局,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在新赛道上的高质量发展。拓展国资在新能源赛道上的布局,助力我市“打造新能源千亿级产业集群”。积极推动江门大型产业集聚区、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提升园区开发公司的建设能力、管理运营能力以及市场化水平。强化国资国企实干担当,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全力推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创新房地产开发模式,推动工业振兴,助力振兴本地家电行业。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债务、房地产、金融、投资、安全环保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确保生产安全。加快推进数字国资建设,建立完善国资国企统计体系,构筑未来发展战略性新优势,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
(五)从严从实持续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健全整改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切实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久久为功;对未完成整改事项和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强督查督办力度,真正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0-3501748;邮政信箱:江门市蓬江区白沙街道华园中路21号,江门市国资委党委,邮政编码529000;电子邮箱:GZW3501748@126.COM。
江门市国资委党委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