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市国资委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的市属国有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结合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了2021年度市属一级一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薪酬。2021年度市属一级一类企业负责人平均薪酬(税前,含任期激励收入以及企业为职工缴存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为59.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