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门市国资委(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共3.8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单位:万元
项 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公”经费
3.80
0.00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3.00
1.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