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门市国资委“三公”经费决算
2016年度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41万元,完成预算8.08万元的91.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63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6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完成预算7.20万元的70.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0.88万元的81.8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7.69万元,下降50.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86万元,增长111.6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27万元,下降64.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2万元,增长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市政府批准,临时增加出国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出行;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国青创汇”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周活动及召开出清“僵尸企业”会议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1.63万元,占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6万元,占68.29%;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占9.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63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委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出国(境)团组3个、累计7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1.63万元,主要用于用于食宿和交通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5.06万元,2016年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委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发生国内接待9次,接待人数共141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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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7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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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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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预算数 |
2016年度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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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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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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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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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 |
0.00 |
7.20 |
0.00 |
7.20 |
0.88 |
7.41 |
1.63 |
5.06 |
0.00 |
5.06 |
0.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