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门市国资委“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江门市国资委(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主要包括汽车燃料费、汽车维修费、汽车保险费、汽车养路费、汽车配件费。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0.8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2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2万元,减少原因: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规定,租车费用3.2万元从2017年起列“30239其他交通费用”,不列入“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8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