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8年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小微企业融资担业务降费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技术函〔2018〕697号)的精神,现开展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申报小微企业融资担业务降费奖补资金工作,请各单位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机构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我市具有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并在2017年度有发生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
二、申报材料
1.《2017年度江门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申请表》;
2.担保机构营业执照、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 2017年度支持小微企业担保工作情况(2000字以内)。
4.担保机构自己填写的《江门市2017年度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明细表》;经每家协作银行盖章确认的《江门市2017年度银行确认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明细表》;明细表填写的范围是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2017年的同期同类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担保业务(1年期为4.35%;1-5年期为4.75%)。
5.担保机构2017年度审计报告。
上述申报材料,要编制目录,采用胶装或线装,并用A4纸双面按顺序、分类(每类用小封面分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连电子版),每页加盖担保机构公章。
三、其它要求
请各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申报,并于2019年1月16日前汇总申报单位材料报送我局。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9日
(联系人:林社锡,电话:3279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