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鹤山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下达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术〔2018〕90号)和《关于组织推荐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项目申报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江经信中小〔2018〕39号)精神,经组织申报、资料评审、项目公示等程序,现将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该批资金计划共67万元。(具体见附件)。
请你们根据文件要求,尽快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并负责对项目单位的补助资金进行监管。请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的有关规定,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按照各绩效目标完成工作,专项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或作其他用途。
请督促各项目单位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方法,对专项资金的支出建立辅助明细台账,单独核算,确保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能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7月5日
(联系人:冯梓申、林社锡 电话:3279826、3279860)
2018年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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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奖补资金(万元) |
1 |
新会康宇测控仪器仪表工程有限公司 |
新型传感器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项目 |
43 |
2 |
广明源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明源优化LED新型产品生产线提质增效设备更新项目 |
24 |
合 计 |
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