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鹤山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下达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术〔2018〕9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中的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工作指引进行认真组织2017年参加摸底企业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请相关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于5月17日前将资料报送到我局。
二、申报范围:
参加过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项目)摸底的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单位和广东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
三、申报材料
示范基地需提交资料包括:项目真实性承诺函、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技术示范平台)或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示范基地)项目情况表、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证书或广东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证书、2017年审计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购置设备的相关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复印件,设备全景照片及设备铭牌照片。
四、工作要求
请相关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推荐文件、《汇总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纸质报材料(采用胶装或线装,并用A4纸双面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连电子版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9日
(联系人:冯梓申,林社锡,3279826,3279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