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江门市政企通信息服务中心: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服务函〔2018〕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意见如下,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加大宣传推广
请有关单位将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门户网站(www.968115.cn)、广东省中小企业信息网(www.gdsme.com.cn)、大学生就业在线(www.gradjob.com.cn)使用统一宣传图片链接到各自部门网站。
二、做好组织发动和服务对接
请各区(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发动组织当地中小企业登录百日招聘专栏发布招聘信息。有条件的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中小企业服务日”宣传活动,举办“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专场活动”。
三、按时报送信息发布情况和经验总结
请各区(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在5-6月期间每月底将企业招聘信息发布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
各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加强服务对接活动的监督管理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并于5月11日和11月9日将半年度和年度工作成果和经验总结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4月28日
(联系人:黄家昌,电话:3279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