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组织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最多可推荐1个产业集群申报,请抓紧开展申报发动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在符合《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的基础上,按照每个具体细分领域组织推荐1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原则,择优遴选产业发展水平高、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治理服务完善、细分领域居于全省前列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方式: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附件2,加盖公章),并提交佐证材料清单(附件3)中要求的佐证材料(其中材料清单后附表格需由集群内每个企业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及电子版光盘一式3份连同推荐上报文、《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于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报送我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
2.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
3.佐证材料清单
4.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3日
(联系人:冯嘉雯,联系电话:3279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