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当前,国内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当前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广东省工业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来(返)江工业企业人员健康管理。近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江人员,应提前向工业企业登记报备。对有低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观察。完成上述健康管理后无异常情况方可上岗。上述人员本地无居家的,工业企业应提供单人单间住所。健康观察期间,避免外出,不参加聚会聚餐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将相应调整防控政策。对于特殊的、具体情况可参考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意见。
二、加强厂区入口人员管理。各工业企业对进入厂区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对来访人员严格执行“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登记”等措施。厂区门口应设置临时观察点并配备必要的防疫处置条件,体温异常或者“黄码、红码”人员,应暂时安置到临时观察点进行隔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三、强化员工管理和健康监测。各工业企业对员工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将第三方劳务派遣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人员视同在职员工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鼓励运用数字化手段进行管理。充分利用电子屏、展板、橱窗、内部邮件等形式宣传科学防控措施,将疫情防控知识纳入企业职工常态化培训。发生本土疫情时,除按照属地防控指挥办参加区域全员核酸筛查外,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或按照属地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四、加强企业员工食堂疫情防控。各工业企业要保持员工食堂清洁卫生,加强通风消毒。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取餐时保持一米间隔,餐桌须加装隔离板,鼓励采取分餐、错峰用餐,减少堂食和交流。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
五、加强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会议场所及其他活动场所和物品的清洁消毒,适当增加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消毒频次。加强企业内办公场所、室内公共活动场所等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提倡采用视频、电话等线上会议,尽可能减少大型会议、培训以及人员聚集的活动,人员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六、加强员工宿舍管理。加强企业厂区内宿舍疫情防控管理,员工进入宿舍要戴口罩,配合测温及出示工作证,要严控入住人数,对通风不畅的宿舍应当配备通风设备,公共卫生间要配备洗手设施和有效消毒用品;加强企业厂区外宿舍疫情防控管理,厂区外宿舍除执行厂区内宿舍管理措施外,员工进入宿舍须严格执行“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出示工作证、消毒”等措施,宿舍门口须设置临时观察点并配备必要的防疫处置条件,体温异常或者“黄码、红码”人员,应暂时安置到临时观察点进行隔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七、加强物流运输货车司机的防控管理。对来自风险地区的货车司机建立运输信息报备制度,按规定进行防疫检查、实行专区作业,有条件的可对其货车从防疫检查点至目的地实行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相关货物作业场所和货运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监督货车司乘人员及有关装卸、搬运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八、强化涉疫风险区域及境外物资疫情防控。安排相对固定人员负责涉疫风险区域及境外物资处理,对作业员工每周开展两次核酸检测,督促作业员工正确佩戴口罩、手套、隔离衣,避免用手接触眼、鼻、口。建立涉疫风险区域及境外物资台账,明晰往来详细信息,做到可追溯。对作业场所设置摄像头,实现录像可查。
九、充分利用好江门市中小微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及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登录江门市中小微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平台及时反映诉求,诉求平台承诺“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7天内办结”。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通过各种渠道尽快将通知转发至辖区各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由各企业将防疫要求传达到企业所有员工,确保所有企业和员工全覆盖并知照执行。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辖区大中型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发现问题要列出清单,限期及时整改到位。
国家、省、市有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的,从其要求。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