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推动重点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府[2020]24号)精神,为落实我市重点企业“倍增计划”,进一步促进我市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提升江门产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开展我市“倍增计划”重点培育企业入库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满足《2020年江门市“倍增计划”重点企业入库申报指南》(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申报入库企业应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将相关资料打印装订成册,并于申报期限内报所在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对企业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填报《江门市“倍增计划”重点企业入库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出具推荐意见函后于8月31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31日
(联系人:梁业旺,电话:3279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