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0]49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申报单位须按《通知》要求填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申报材料须打印装订一式四份(纸质版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保证申报资料的真实、准确,连同电子版(用电子光盘刻录)一同报送;
二、各市(区)工信部门要严格把关,对推荐条件逐项审核,择优推荐,每个市(区)推荐不超过1家,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推荐,推荐函、《推荐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请于6月5日前报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28日
(联系人:梁业旺,电话:3279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