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相关单位,各企业:
经江门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支持防疫应急保障物资生产(第一批)的扶持措施〉的通知》(下简称《扶持措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开展第二批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和保障产品的推荐工作。经江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同意,现认定江门市蓬江区纺兴无纺布厂等24家企业为第二批疫情防控保障企业。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扶持措施》要求,加强对上述企业的指导和支持,切实保障我市防疫物资的生产供应。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