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682号)、《关于开展2019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19〕696号),我局印发了《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9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工信中小〔2019〕16号),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服务券发放、兑换工作。经服务机构申请、专家评审,并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并经网络公示无异议,现拨付2019年第三批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兑现资金,共拨付给4家服务机构,兑付资金335500元。
请承办机构和各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操作指南(2019年修订版)》的要求,及时完成服务券抵扣及拨付工作。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