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19〕696号)和《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9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工信中小〔2019〕16号)精神,经企业注册及审核、服务机构上传服务产品、承办机构预核对、专家审议等程序,已对企业、服务机构和服务产品进行了审核与公示。目前,公示期已过,未收到不同意见,现将2019年服务券系统审核通过的江门市企业、市级服务机构以及服务产品名单予以通告。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