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科工商务局、新会区科工商务局: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7]176)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682号)的要求,我局定于2019年6月3-4日,委托江门市志尚会计事务所对申报2019年省级专项资金提质增效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1.购买设备的发票时间及真实性;
2.设备的购买是否存在关联交易;
3.对设备的购买者和使用者进行核对;
4.设备前期是否享受过各级财政资金扶持,以及是否存在重复申报各级财政资金的事项;
5.对设备的铭牌进行拍照留底。
二、行程及人员安排
(一)行程安排:
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电话 |
6月3日 |
新会区 |
李佩兰 |
13556966581 |
6月4日 |
新会区、蓬江区 |
李佩兰 |
13556966581 |
(二)第三方人员安排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工作职责 |
1 |
李佩兰 |
评审项目负责人 |
负责项目评审的全面组织、沟通工作,审核项目成果 |
2 |
陈惠玲 |
专家 |
参与提质增效的评审工作,对相关资产进行核查,就相关项目提出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 |
3 |
黄素芳 |
助理工作人员 |
负责申报材料信息整理,评审表格编制,辅助专家核查项目资料,统筹现场及相关工作 |
三、工作要求
请蓬江区、新会区科工商务局通知相关申报企业做好准备,并派相关业务人员1名到企业现场协助第三方评审机构开展工作。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