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地市级)工作的通知》(粤工信信软函〔2020〕854号)的工作要求,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属地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市属企事业单位请直接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材料和推荐汇总表请于9月25日前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7日
(联系人:丘锦锋,3279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