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江门市5G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江工信信息化[2020]8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5G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项目申报工作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江工信信息化[2020]8号文件“三、申报要求”第(一)条规定提及的“申报主体(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第2点:“相关发票及合同日期发生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现调整为“相关发票及合同日期发生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二、根据《江门市5G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申报5G应用示范方向的项目必须已完工,申报5G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向的项目必须已完工或申报之日起正在实施且计划于一年内完工。
三、关于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时间,现根据前一阶段申报实际情况,调整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新涛、丘锦锋,电话:3279727、3279819,邮箱:359812918@qq.com,邮寄地址:江门市建设路59号。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