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江门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信息服务和消费的若干措施》,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6月1日
(联系人: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丘锦锋3279819;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张继强 3950063;江门市教育局 邓泳诗3503945;江门市科学技术局蔡文杰18824060809;江门市财政局范志平3501961;江门市农业农村局覃东昌3887627;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麦炎赞 3875836;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吕成斌 3988913)
附件
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信息服务和消费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推动《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信息服务和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工信信软[2020]37号)落地,释放消费潜力,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扩大升级信息服务和消费,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5G网络建设。制定2020年5G基站建设计划,力争2020年三季度末提前完成3850座5G基站建设任务,实现江门主城区、县城、产业园区、商圈、文旅景区、交通枢纽等重要场所5G网络覆盖,进入世界级无线宽带城市群。全面推动5G独立组网(SA)建设,建设3-5个面向垂直领域5G应用示范场景。支持提速5G网络建设方面的科研攻关。支持广电运营企业积极配合国网及省广电公司提速5G网络建设。探索推进5G专网建设,积极参与政务、公安、应急管理、电网、高速公路、专业园区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试点建设5G专网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市(区)人民政府,各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江门供电局。除有说明按职责分工负责外,排第一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补齐乡村信息基础设施短板。支持各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加快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年底前实现全市20户以上自然村4G网络全覆盖。力争将我市剩下未通光缆的403条20户以上自然村纳入省新增光网建设计划,2020年底实现全市所有20户以上自然村宽带网络全覆盖,优先覆盖民族地区、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支持完成建设任务的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申请省级财政给予每个自然村新开通光网建设3万元事后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市(区)人民政府,各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
3.推动光网提速提质降费。协调电信运营企业落实建设全光网省的部署,对全市光纤用户给予免费、免申请提速至100Mbps,加快推进千兆宽带进住宅小区、商务楼宇。推动电信运营企业落实省进一步降低网络资费要求,实现2020年中小企业宽带和中小企业专线平均资费较2019年底均降低15%。[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市(区)人民政府,各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
4.推进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市能耗指标向承建数据中心的县(区)适当倾斜,保障5G网络建设。积极协调省移动公司支持江门移动公司年内启动信息大厦数据中心IDC机房建设,推动鹤山蔚海IDC大数据中心、迪浪大数据产业园、中科院新会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项目加快建设。完善全市NB-IoT物联网建设,2020年底全市新增NB-IoT基站135座,实现NB-IoT网络普遍覆盖。稳妥有序推进多功能智慧灯杆建设,出台《江门市推进多功能智慧灯杆“一杆多用”实施方案》,构建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支持和鼓励国有资本带头、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多功能智慧灯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市(区)人民政府,各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
二、提高行业信息服务和消费水平
5.加速发展智慧医疗。积极配合省做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在公共卫生安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普及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提升公共卫生管理能力。到2020年底,全市7家医疗卫生机构实现5G网络覆盖。配合全省线上线下分级诊疗服务和医联体建设,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创建活动,推动我市三甲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建设和发展远程医疗,开展网上预约、挂号、分诊、候诊、支付和问诊咨询等网络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支持智慧教育发展。积极有序推进5G技术在教育领域普及应用,支持企业与学校合作建设“5G+智慧校园”,鼓励学校发展多元化的5G应用,创设更多适合本地的5G应用场景。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5G网络对全市各类学校普遍覆盖。建设智慧校园、智慧课堂,探索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增强现实/虚拟现实(AR/VR)等信息技术融合的新型教学模式。积极推进超高清视频技术等在教育领域普及应用,积极探索企业与学校合作建设网络教育平台,发展基于有线电视网的智慧教育,支持多终端在线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7.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全力打造全数字化“掌上政府”和“智慧大脑”,在全省率先建成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江门节点,完成新型智慧城市综合运行管理平台(一期)建设,推动政法、公安、城管、应急、120医疗紧急救援和12345政府热线服务“一张网”“一平台”运行,建立健全公共视频联网应用管理机制。深化“政务服务无堵点城市”行动,率先实现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四个100%。拓展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在网上办事中的应用,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零见面”“秒批”办理。创新探索“互联网+监管”,开展“阳光共治”监管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大湾区政务服务规则衔接,将“商事登记+智能审批”改革延伸到港澳地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不动产交易登记集成服务改革,积极推进“互联网+智慧监管”“数字财政”“智慧应急”“数字旅游”、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江门市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农产品等领域的应用。搭建新一代公安网安全访问与交换平台,升级新一代公安信息网骨干网,建设一批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应用项目和移动警务应用。推进社会救助、婚姻、社会组织等服务在粤省事的应用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各市(区)人民政府]
8.扩大工业企业信息服务和消费。加快“1+6”核心园区、五大万亩园区5G网络建设,力争到2020年度实现重点工业园区和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的工业企业5G网络全覆盖。推动5G+工业互联网应用落地,推进NB-IoT、5G网络、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企业各环节深入应用,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支持工业企业申请“上云上平台”服务券,推动一批规上工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技术加快数字化转型,促进企业降本节能、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市(区)人民政府]
9.大力发展智慧交通。协调业主或管理单位推进市内新建、改扩建的铁路、高速公路、城轨、港口、公路客货运站场等重要交通枢纽场所与干线,实行交通设施与5G基站、光纤网络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加快现有重要交通枢纽场所与干线5G网络建设。推进智能传感器、机器人、无人机、北斗卫星导航等新技术、新产品在交通枢纽场所与干线的普及应用,建设智能高效、安全可靠、反应快速的交通信息基础设施,积极参与省智慧交通示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各市(区)人民政府]
10.提升文旅商贸信息服务和消费。加快推进3A级以上景区、大型体育场馆、四星级以上宾馆、大型展会场所的5G网络覆盖和超高清视频应用。推进5G、人工智能、高清视频、AR/VR等技术在体育赛事、文艺演出、大型公益性活动、文化旅游、赛事直播、游戏娱乐的普及应用。完善和优化“江门文化云平台”项目建设。积极参与超高清视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建设“一部手机游江门”全域智慧旅游平台,通过APP、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全面覆盖游客在江门的游前、游中、游后的各个环节。建立旅游大数据分析管理平台,促进全域旅游和夜间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市(区)人民政府]
11.加快发展智慧能源。推动全市能源基础设施与信息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同步建设,推动智能传感器、AI机器人、巡检无人机等新技术、新产品在电网、气网、热网、油气管道等能源网络中的规模化应用。推进煤电、风电、水电、充电设施制造等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升级,积极推进NB-IoT等物联网技术在水、气、电的自动集采集抄应用,实现远程采集、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各市(区)人民政府,江门供电局]
12.发展智慧环保。依法推进江门市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建设与联网工作,完善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控一张网。制定疫情期间的环境监测方案,强化疫情期间环境监测,对市区饮用水源、城市空气质量、接纳定点收治医院废水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水及纳污水体监控断面进行监测。推进重点区域、重点生态环境质量的实时监测,全面推进环境质量监测、生态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的环保监测网络化规划。制定全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启动平台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市(区)人民政府]
13.扩大农业信息服务和消费。加强扩大农业信息服务,建立农业信息短信发送平台,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园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创建一批四季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路线和“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村等,支持发展高端民宿、康养基地、摄影基地等高端业态,探索农业科普教育、农事体验、农业文化示范基地等新型业态。促进江门农产品出村进城,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级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产品发布会等营销平台。推动5G智慧农业应用,突出“网红”营销,探索农村电商营销新方法,举办视频直播培训班,支持农村电商“直播带货”,培育本地农产品带货“网红”。出台《江门市农业品牌培育奖励办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为全市农业品牌建设注入新动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市(区)人民政府]
14.发展智慧生活。落实《江门市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平安通”项目提升实施方案(2020—2022年)》,逐步推动“平安通”平台扩容扩面;建设全市统一服务平台,推进高龄老人政府津贴申请发放信息化管理。推进 “南粤家政”工程实施,促进家政养老业服务发展;搭建南粤家政数字化信息平台,健全行业信用服务保障体系;开展多元化家政服务业培训,培育家政从业队伍。依托社会构建网络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等重点人员进行排查比对分析,实时预警处置,提升治安管理与应急处置能力。加大社区智能快递投递箱建设力度,为居民进行网上消费提供便利。拓宽电商消费渠道,培育一批线上零售、在线教育、网络培训、居家办公、虚拟会务等功能性平台服务企业,激发“网上办公、线上教育、网络游戏等新的消费热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个人和家庭信息服务和消费
15.扩大5G手机和4K/8K超高清电视消费。鼓励电信运营企业、手机与电视生产企业联合开展5G手机、4K/8K超高清电视促销、以旧换新等活动,支持电信运营企业推出新入网购机优惠、套餐升档优惠、家庭低消优惠等优惠活动,大力发展5G用户、超高清电视用户。(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
16.加快发展信息内容消费。大力推进“江门市国家公共文化云对接暨广东省文化馆平台试点应用项目实施方案”(预计于2021年5月完成试点建设)。加快推进“江门文化云”与省“文化在线”平台的技术对接及江门三区四市文化馆账号入驻“文化在线”,加快数字文化馆建设。加大音乐、短视频、戏剧、艺术等的创作和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升线上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质量。[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市(区)人民政府]
17.丰富4K/8K节目消费。推动完成电视频道高清化建设任务。支持开平电视台县级融媒体建设试点、广东广电新会分公司CCTV-4K超高清视频直播、赤坎古镇文旅项目及宝骏小冈香业城5G+4K超高清视频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4K/8K超高清视频在演出赛事直播、游戏娱乐、景点宣传等领域应用。[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信息服务和消费产品供给
18.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培育发展传感器、元器件、5G、超高清视频、智能终端、物联网、汽车电子等信息技术企业,鼓励相关企业申报培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省市联动,争取我市信息技术项目获得芯片设计与制造、第三代半导体、关键电子元器件、关键零部件、关键装备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立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市(区)人民政府]
19.培育发展新型信息服务和消费产品。大力发展面向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领域的医疗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救援无人机、搬运无人车、应急指挥终端等急需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在智能停车场、智慧农贸市场、智慧租赁平台等领域开展重点项目。支持企业和个人使用云服务消费券,广泛使用数字金融和电子支付,加大对新型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的应用力度。推动工业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开展远程办公、在线监控、协同设计、智能运维等业务加快满产达产,提供应用疫情智能管理平台、供应链协同平台等200多个工业互联网战“疫”云产品,给予免费使用或配套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各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政策措施扶持
20.支持5G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指导和服务,支持我市企业申报部省联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重点专项及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一代通信与网络”重大专项等一批重大重点项目。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电信运营企业、服务机构、院校等单位建设提供5G产品认证、技术及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应用测试、网络监测、产业分析、基站及智慧灯杆运维、系统解决方案、人才培养等服务、面向5G产业发展提供支撑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1.降低5G基站建设运营成本。编制《江门市2019-2022年5G基站建设专项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自然资源局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由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在出让土地的规划条件中落实要求。加快推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与新建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落实全市通信基站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选择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加快推进5G基站转供电改造为直供电工作,执行《关于疫情期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告》,宣传电价政策和监管措施,加大力度整治5G基站转供电加价行为。积极推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免费开放公共物业支持5G基站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型基站资源,规模化部署5G基站建设,通过站址共享、杆塔共享等方式,提高5G网络建设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江门供电局、江门铁塔公司、各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建立5G基站设台干扰协调机制。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3000-5000MHz频段第五代移动通信基站与卫星地球站等无线电台(站)干扰协调管理办法》,明确在用无线电台(站)保护清单,协调处理干扰问题。加强台站检查和频率监测,监督台站用户依法设置、使用无线电频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省工信厅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要求,将市内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更新改造的智能传感器、5G模块、网络设备等关键设备器件和技术改造项目设备配套的CAD、CAE等工业软件纳入2021年省级技改专项资金奖励范围。积极争取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优秀信息服务和消费项目的支持。统筹安排市级工业扶持专项资金,加快5G产业发展与示范应用,促进5G网络、技术、产品与应用融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4.加强金融支持。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信息消费金融信贷产品,为企业和个人购买的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提供灵活便捷的按揭服务。支持供应链金融企业加强对信息技术产业的支持,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缓解资金困难。(责任单位:市金融局、江门银保监分局)
25.加大信息服务和消费宣传引导。依托“粤省事”“粤商通”、政务服务网的“政策发布专区”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宣传平台,及时发布信息服务和消费产品目录,服务清单和相关政策,为个人和企业信息服务和消费提供便利和引导。(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期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