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经信主管部门、江门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第一批示范和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8]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有关机构开展申报工作。对认定的试点示范单位,省经信委将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推介活动,宣传推广有关做法经验,并按照规定给予政策方面扶持。
各市(区)经信部门要对所属辖区企事业单位或有关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形成书面推荐函,汇总表、申报书和随附材料纸质件(一式4份)及电子版(可编辑word版本)随文上报,于8月13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我局生产服务业科。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7月13日
(联系人:谭丽容,电话:3279783,传 真:3279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