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3〕12号)要求,请结合前期我市工业遗产摸查情况(附件2),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省级工业遗产申报工作。经所在县(市、区)政府审核同意,于6月1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广东省工业遗产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视频材料一份)报我局消费品工业与生产服务业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3〕12号)
2.江门市工业遗产基本情况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甄翠艳,电话:3279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