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加大扶持力度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新增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6〕220号)以及省《加大扶持力度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新增专项资金(风险补偿专题)项目工作指引》,为持续推进该项工作,我市现组织开展省级技改专项资金(风险补偿专题)贷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在江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以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不低于60%;
(二)项目取得工信部门出具的备案、核准文件,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环保、国土、规划选址等必备文件;
(三)企业贷款用于项目建设上。
二、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风险补偿)贷款项目申请表》(原件,盖章,见附件1);
(二)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文件,项目建设必须的环保、国土、规划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四)企业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原件,盖章,见附件2);
三、办理流程
(一)项目入库上报。入库项目实施动态申报,属地工信部门收集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填报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第一次于2019年3月1日前上报我局,以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上报。
(二)入库审核。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入库企业名单后以书面方式提供给合作银行。企业库名单可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三)对接贷款项目。合作银行与通过入库企业进行贷款项目对接,达成贷款协议后按银行贷款手续办理放款及贷后管理。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9日
(联系人:陈振华,联系电话:3279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