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8〕13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符合申报范围及要求的团体标准应用项目自愿申报,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落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审核,完善申报项目佐证材料。除项目申报材料外,请各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对推荐申报项目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一)项目推荐函;
(二)申报2018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现场核查情况表;
(三)对推荐申报项目的现场核查照片。
二、按时报送,确保申报材料完整。请各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盖章,于9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5份,电子版1份)、项目推荐函以及项目相关佐证材料报我局(产业技术与质量科)。请严格按照时间和材料要求上报,逾期或佐证材料不完备均不予受理。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9月3日
(联系人:容伟杰,联系电话:3279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