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申报及复审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8〕130号)要求,请各市(区)经信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18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申报工作,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落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审核,完善申报项目佐证材料。除项目申报书外,请各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对推荐申报项目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一)项目推荐函;
(二)申报2018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项目现场核查情况表;
(三)对推荐申报项目的现场核查照片。
二、按时报送,确保申报材料完整。请各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盖章,于9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3份,电子版1份)、汇总表、项目推荐函以及项目相关佐证材料报我局(产业技术与质量科)。请严格按照时间和材料要求上报,逾期或佐证材料不完备均不予受理。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8月21日
(联系人:容伟杰,联系方式:3279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