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8〕129号)要求,请各市(区)经信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并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落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审核,完善申报项目佐证材料。除项目申报书外,请各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对推荐申报项目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一)项目推荐函;
(二)申报2018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现场核查情况表;
(三)对推荐申报项目的现场核查照片。
二、按时报送,确保申报材料完整。请各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盖章,于8月24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4份,电子版1份)、项目推荐函以及项目相关佐证材料报我局(产业技术与质量科)。请严格按照时间和材料要求上报,逾期或佐证材料不完备均不予受理。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8月17日
(联系人:容伟杰,联系方式:3279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