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2018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7]7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的要求,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现就项目入库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二(贷款贴息方式)项目有关事项
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贴息项目,对2017年7月1日(含)至2018年6月30日(含)间的利息进行贴息。贴息比例最高不超过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单个项目贴息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二、申报专题三(事后奖补方式)项目有关事项
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项目所购置设备总额不低于200万元,设备购置时间为2017年7月1日(含)至2018年6月30日(含)间购置的设备(以发票为准),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材料报送
请各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择优遴选,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并负责项目完工评价、后续跟踪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各市(区)经信主管部门须在申报资料封面及《项目申请表》加盖经信部门公章,于2018年7月15日前,正式行文将项目审核意见、项目要件审查表和项目汇总表,以及各项目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版),一并报市经信局(产业技术与质量科)。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9日
(联系人,容伟杰,联系方式:3279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