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三批)创建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8〕5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和指导意向单位申报,认真做好申报资料的审核,提出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于5月8日前将经审核的一式四份纸质申报材料(连同一式一份电子版)及汇总表(含电子版)报送我局。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三批)创建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8〕50号)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4月2日
(联系人:陈振华,联系电话:3279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