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8〕5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并落实以下工作:
一、请各市(区)对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要求,对申报企业、产品进行初步评估和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企业必须提供权威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对于不满足条件或者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以受理。
二、申报企业不可同时申报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两者限报其一。
三、请各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初审,在申报书封面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汇总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光盘一式一份),于2018年5月7日前报送我局。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3月22日
(联系人:容伟杰,联系电话:3279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