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8]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发动符合条件企业申报。请各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初审,在申报书封面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月3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版)报送我局(产业技术与质量科)。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2月5日
(联系人:容伟杰,联系电话:3279873)
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8]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发动符合条件企业申报。请各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初审,在申报书封面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月3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版)报送我局(产业技术与质量科)。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2月5日
(联系人:容伟杰,联系电话:3279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