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6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以下工作:
一、加强相关政策宣贯
根据《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江府〔2019〕1号)和《关于做好人才政策企事业单位补贴发放工作方案》(江人才发〔2019〕3号)要求,我市对符合条件且获得省级认定的企业中心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资助50万元。同时,按照省工信厅产业创新能力建设政策要求,对依托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类)实施,符合条件的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给予资金奖励。
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主动与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接,把相关政策要点精准传达到企业,积极发动有条件的制造业或建筑业骨干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二、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请各市(区)通知并指导属地申报企业于2021年10月31日前登陆广东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网站(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职能转移承接单位,网址:http://www.gdmachine.org/),进入“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21.90.123/),按要求注册账号、填写数据和上传材料。
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1月5日前在系统完成属地审核并提交地市审核,于11月10日前将经地市复审后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上报文(一份)报市工信局。
三、开展申请变更工作
请各市(区)在2021年认定工作中,按要求审核本地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对于符合要求的,请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于11月10日前报送市工信局,企业纸质变更资料(一式两份)。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15日
(联系人:越超,电话:3279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