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0〕49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属地企业购置装备情况,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申报或复核。推荐文件和企业提交申请报告(复核报告)务必在8月24日前报到我局,并指导企业按要求每年报送执行情况及目录修订建议。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3日
(联系人:越超,电话:3279815)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0〕49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属地企业购置装备情况,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申报或复核。推荐文件和企业提交申请报告(复核报告)务必在8月24日前报到我局,并指导企业按要求每年报送执行情况及目录修订建议。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3日
(联系人:越超,电话:3279815)